新生、专项奖学金 2013

一、宗旨

为鼓励和吸引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中美合作肯恩项目,特设立“新生奖学金”。

二、适用对象

本办法适用于中美合作肯恩项目2013年浙江省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生,考生须为非征求志愿填报该项目。

三、新生奖学金种类

本项目新生奖学金设:一等新生奖学金,奖金3万元;二等新生奖学金,奖金1.5万元。

四、获奖条件

1.一等新生奖学金:
高考分数超过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文科20分(含20分)以上,理科30分(含30分)以上。
2.二等新生奖学金:
高考分数超过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文科10分(含10分)以上,理科15分(含15分)以上;

五、“新生奖学金”获得者,如符合以下条件在其后三年可继续获得该奖项:

1.前一学年已获得或续获“新生奖学金”者;
2.品学兼优,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%(含10%)。

六、奖学金评定程序

“新生奖学金”由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办法负责评定、教务部复核并公示,确定后,于学年末发放。

七、本办法解释权归温州肯恩大学(筹)招生办、教务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