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“环化” 专业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
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“环化”专业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
环境科学和化学为我校理工学院重点发展专业,旨在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化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。为鼓励综合素质全面且具有理工科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,我校特设立2025年“环化”专业专项奖学金。
第一条 适用对象
本奖学金适用于2025年被我校环境科学/化学专业录取并报到就读、或在大一第一学期转入环境科学/化学专业,同时具有理工科特长的本科新生。学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/自治区/直辖市特殊类型控制线。
第二条 评定条件
(一)奖项设置及高考成绩要求:
奖项 |
高考成绩要求 |
特等奖 |
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/自治区/直辖市相应名次号要求(详见附件1) |
一等奖 |
考生成绩须达到所在省/自治区/直辖市特殊类型控制线 |
(二)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(包括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和信息学)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(含)以上(详见附件2)。
(三)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。
第三条 奖学金金额
奖项 |
金额 |
发放原则 |
特等奖 |
人民币45万元整 |
按学年平均发放 |
一等奖 |
第一学年等额学费 |
第一学年在校表现优秀者,可续获一年。最多可获得两学年学费等额奖学金。 |
第四条 发放管理办法
(一)符合该项奖学金申请资格的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获奖证明材料作为审核依据。被环境科学/化学专业录取的新生,须在7月底前向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提交获奖证明材料;大一新生由其他专业申请转入环境科学/化学的学生,须在提交转专业申请后一周内,向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提供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奖学金发放管理办法参照《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,其中:
1.“特等奖”参照“精英奖学金”(详见附件3)。
2.“一等奖”参照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(详见附件4)。
(三)大一第一学期内从其他专业转入的学生经评审通过后,可退回已缴纳的部分学费。
(四)学生如从环境科学/化学专业转出,须退回已获得的奖学金额度金额并将取消该项奖学金后续评审资格。
(五)学生在学年中途转、退、休学或赴美肯交换的奖学金执行政策,详见《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。
第五条 附则
本办法适用于2025级入学的本科新生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1
“特等奖”申请者高考成绩要求学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:
“3+3”模式省份 |
|
省/直辖市 |
高考名次号要求 |
浙江 |
高考分数排名25000名(含)以内 |
上海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北京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天津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山东 |
高考分数排名31000名(含)以内 |
“3+1+2”模式省份 |
|
省/自治区/直辖市 |
高考名次要求 |
广东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9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江苏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5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25000名(含)以内 |
河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5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4000名(含)以内 |
辽宁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2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5000名(含)以内 |
湖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4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湖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23000名(含)以内 |
福建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1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6000名(含)以内 |
重庆、云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6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20000名(含)以内 |
江西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4000名(含)以内 |
山西 |
文科高考分数排名1500名(含)以内 理科高考分数排名9000名(含)以内 |
黑龙江、吉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36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8000名(含)以内 |
陕西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4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河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7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50000名(含)以内 |
安徽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10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45000名(含)以内 |
四川、贵州、广西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6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注:学生高考分数对应名次号以“一分一段表”中该分数的最高位次为准。
附件2
温州肯恩大学认可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奖项清单(须在高中阶段获得)
序号 |
竞赛名称 |
主办单位 |
1 |
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|
中国数学会 |
2 |
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|
中国物理学会 |
3 |
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|
中国化学会 |
4 |
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|
中国植物学会 中国动物学会 |
5 |
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|
中国计算机学会 |
奖项等级要求:省级三等奖(含)以上。
附件3
“精英奖学金”发放管理办法
1.“精英奖学金”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,每期金额先抵免该学年学费、住宿费,剩余金额在学年末发放;
2.凡有违法行为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或以上处分的,取消当年剩余奖学金额度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;
3.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转学、退学、休学的,学费和住宿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其中,转、退学的取消该学年剩余奖学金额度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,休学的剩余奖学金额度视具体情况发放。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赴美交换的,每期金额根据实际在校情况发放(详见《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);
4.本项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新生奖学金兼得,以最高额为限定;
5.该项奖学金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确定获奖者初审名单,提交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荣誉与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。
附件4
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发放管理办法
1.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通过学费减免形式实施;
2.续获评选办法:
(1)凡有违法行为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或以上处分的,取消该奖学金续获评选资格;
(2)学生在校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,学年GPA达到3.5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前20%,所修课程无不及格,且该学年至少修满10学分;
(3)国情、体育和艺术课程学年GPA达到3.0及以上,体测合格。
3.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转学、退学、休学或赴美肯交换的,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(详见《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);
4.该项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新生奖学金及院长奖学金兼得,以最高额为限定,但不影响院长奖学金荣誉的获得;
5.该项奖学金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确定获奖者初审名单,提交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荣誉与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