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
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
第一章 总则
为充分鼓励优秀学子报考温州肯恩大学,接受优质的国际化教育,学校特制定202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。学校将从2025级新生中遴选高考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,发放“精英奖学金”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和“博雅奖学金”。
第二章 精英奖学金
“精英奖学金”用于激励高考成绩拔尖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温州肯恩大学。奖学金用于帮助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各类国际活动、赴美交换学习以及毕业后出国深造等。
一、适用对象
本办法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全国高考统招批次录取的本科新生。
二、“精英奖学金”金额
人民币45万元整,按学年平均发放。
三、“精英奖学金”评定条件
学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:
“3+3”模式省份 |
|
省份 |
高考名次号要求 |
浙江 |
高考分数排名18000名(含)以内 |
山东 |
高考分数排名18000名(含)以内 |
上海 |
高考分数排名8000名(含)以内 |
北京 |
高考分数排名8000名(含)以内 |
天津 |
高考分数排名8000名(含)以内 |
“3+1+2”模式省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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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/市/自治区 |
高考名次号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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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 |
物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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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 |
高考分数排名2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广东 |
高考分数排名3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15000名(含)以内 |
黑龙江、吉林 |
高考分数排名25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10000名(含)以内 |
辽宁 |
高考分数排名1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5000名(含)以内 |
江苏 |
高考分数排名3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15000名(含)以内 |
云南、重庆 |
高考分数排名13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6000名(含)以内 |
陕西 |
高考分数排名15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8000名(含)以内 |
山西 |
高考分数排名1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5000名(含)以内 |
福建 |
高考分数排名1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8000名(含)以内 |
河南 |
高考分数排名27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15000名(含)以内 |
安徽 |
高考分数排名20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25000名(含)以内 |
湖南、湖北 |
高考分数排名16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10000名(含)以内 |
四川、河北、 贵州、广西 |
高考分数排名1600名(含)以内 |
高考分数排名8000名(含)以内 |
注:学生高考分数对应名次号以“一分一段表”中该分数的最高位次为准。
四、“精英奖学金”发放管理
(一)“精英奖学金”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,每期金额优先抵免该学年学费、住宿费,剩余金额在学年末发放;
(二)凡有违法行为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或以上处分的,取消当年剩余奖学金额度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;
(三)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转学、退学、休学的,学费和住宿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其中,转、退学的取消该学年剩余奖学金额度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,休学的剩余奖学金额度视具体情况发放。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赴美交换的,每期金额根据实际在校情况发放(详见《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);
(四)本项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新生奖学金兼得,以最高额为限定;
(五)该项奖学金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确定获奖者初审名单,提交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荣誉与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。
第三章 优秀新生奖学金
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用于奖励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温州肯恩大学。
一、适用对象
本办法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全国高考统招批次/三位一体录取的本科新生。
二、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金额
(一)学生高考成绩达到奖学金评定条件即可获第一学年学费等额奖学金;
(二)第一学年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,可续获一年。最多可获得两学年学费等额奖学金。
三、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评定条件
学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:
“3+3”模式省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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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/市/自治区 |
高考名次号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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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 |
高考分数排名25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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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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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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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 |
高考分数排名11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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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 |
高考分数排名31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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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3+1+2”模式省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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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9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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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5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25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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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5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4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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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2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5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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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4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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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23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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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1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6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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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、云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6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20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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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4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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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 |
文科高考分数排名1500名(含)以内 理科高考分数排名9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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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、吉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36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18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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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45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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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7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50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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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10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45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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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、贵州、广西 |
历史组高考分数排名6000名(含)以内 物理组高考分数排名30000名(含)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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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学生高考分数对应名次号以“一分一段表”中该分数的最高位次为准。
四、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发放管理
(一)“优秀新生奖学金”通过学费减免形式实施;
(二)续获评选办法:
1.凡有违法行为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或以上处分的,取消该奖学金续获评选资格;
2.学生在校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,学年GPA达到3.5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前20%,所修课程无不及格,且该学年至少修满10学分;
3.国情、体育和艺术课程学年GPA达到3.0及以上,体测合格。
(三)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转学、退学、休学或赴美肯交换的,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(详见《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);
(四)该项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新生奖学金及院长奖学金兼得,以最高额为限定,但不影响院长奖学金荣誉的获得;
(五)该项奖学金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确定获奖者初审名单,提交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荣誉与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。
第四章 博雅奖学金
为回馈浙江省和地方政府对温州肯恩大学发展的大力支持,学校特设立“博雅奖学金”用于鼓励浙江优秀学子就读温州肯恩大学。
一、适用对象
本办法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25年浙江省高考统招批次/三位一体录取的本科新生。
二、“博雅奖学金”金额
该奖学金金额为半学年等额学费。适用于参加当年浙江省高考并被我校录取的学生。
三、评定条件
学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:
类别 |
高考名次号要求 |
博雅奖学金 |
高考分数排名35000名(含)以内 |
注:学生高考分数对应名次号以“一分一段表”中该分数的最高位次为准。
四、发放管理办法
(一)博雅奖学金只发放一次,将通过学费减免形式实施;
(二)凡学生在学年中途转学、退学、休学的,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(详见《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》);
(三)该项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新生奖学金兼得,以最高额为限定;
(四)该项奖学金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确定获奖者初审名单,提交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荣誉与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。
第五章 附则
本办法适用于2025级入学的本科新生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招生就业与校友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2025年新生奖学金实施细则
奖学金名称 |
离校形式 |
实施细则 |
精英奖学金 |
转学、退学 |
学费、住宿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取消该学年剩余奖学金额度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额度。 |
休学 |
学年中途休学,学费、住宿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剩余奖学金额度(1)休学以年为单位,剩余奖学金额度顺延至返校学年初执行;(2)学年结束前返校,剩余奖学金额度于年末发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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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年开始之前办理休学(即还未产生学费、住宿费减免程序的):该学年奖学金延后至返校学年执行,并逐年顺延。如连续休学超过2年,将取消后续所有奖学金额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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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美交换 (大二学年起) |
秋季赴美交换的,学年初发放温肯全额学费;若中途返校,返校后产生的学费、住宿费等费用须自行缴纳;剩余奖学金额度将于年末发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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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季赴美交换的,将在学年末计算该年实际在温肯期间发生的学费和住宿费,作为减免金额,学年额度减去减免金额后剩余金额将于年末发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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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奖学金 |
转学、退学 |
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大一学年离开的取消续获资格。 |
休学 |
学年中途休学: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续获资格评定仅限第一学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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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年开始之前办理休学(即还未产生学费减免程序):该学年奖学金延后至返校学年执行;第一学年休学将取消续获资格。如连续休学超过2年,将取消该奖学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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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美交换 (大二学年起) |
学年中途赴美交换的,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;大二赴美交换一学年者不享受奖学金减免政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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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雅奖学金 |
转学、退学 |
学费减免部分不执行退费政策,实际缴纳部分按学校退费计量原则,根据实际在校天数测算应退比例并予以退费。 |
休学 |
学年中途休学:退费政策同转、退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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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年开始之前办理休学(即还未产生学费减免程序):该学年奖学金延后至返校学年执行。如连续休学超过2年,将取消该奖学金。 |